結論
我們總共收集了20份問卷,其中包含13位女生、7位男生,年齡區間在19
到24歲,另外還有一名35歲碩班生;而女生中單身的有8位,正在交往中的有5位,男生中是單身的有3位,正在交往中的有4位。
統計結果發現,大部分女性無論交往與否,對於牽手或是擁抱接受程度大約
都相同,可能交往當天直到1個月以內就可進行,而男性多數都較順其自然,有的認為交往當天就可以。親吻方面,單身且未交往過的女性須接受的時間較長,都需一至兩個月;單身且交往過與交往中的女性多數為幾周就有親吻,偏向順其自然,交往中女性有的1、2天就有發生,在男性大多數也是順其自然,交往當天到1個禮拜都有。愛撫方面,女性大多數都認為需3.4個月以上,有的甚至需要1年但男性且單身認為順其自然即可,而交往中的男性有的則是認為需1個月以上。性行為方面,單身女性幾乎都接受婚前性行為,但平均須交往超過1年以上才接受;而交往中的女性有的較開放,3個月就有性行為發生,有些人則是認為穩定即可順其自然發生,而有人則是不接受婚前性行為,男性主要是一個月到半年左右,多數請傾向順其自然,但也有的不接受婚前性行為。
在問卷統計中,其實大學生每個人的想法還是大不相同,並沒有因為社會逐
漸開放而開放,但也沒有從前保守,對於情侶之間的親密行為都有各自的觀念。
有人覺得婚前還是可以有適當的性行為,畢竟這樣才是完全瞭解熟悉彼此,
需要各方面都相處過才能結婚。有人則說性行為後對彼此更親密,也變成生活的一部分,是一種情趣也是一種習慣,對女生來講也不見得是損失,畢竟現在時代也越來越開放,越來越尊重身體的自主權與個人的選擇,而性行為的發生與後果,本來就是兩人共同的責任。當然,最重要的是互相尊重彼此,不讓愛情成為彼此的傷痕或負擔。(黃怡瑄 巫美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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